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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enton 出处: 天极Yesky软件频道 责任编辑:方舟 (1) 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。字段、方法以及对类似(句柄)的首字母应小写。对于所有标识符,其中包含的所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,并且大写中间单词的首字母。比如: ThisIsAClassName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,则大写static final基本类型标识符中的所有字母。这样便可标志出它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。 Java包(Package)属于一种特殊情况: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,即便中间的单词亦是如此。对于域名扩展名称,如com,org,net或者edu等,完整都应小写(这也是Java 1.1和Java 1.2的区别之一)。 (2) 为了常规使用途而创建一个类时,请采取“经典形式”,并包含对下述元素的定义: equals() hashCode() toString() clone()(implement Cloneable) implement Serializable (3) 对于一个人创建的每一个类,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(),其中包含了使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。为使用一个项目中的类,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码。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,可方便地返回测试。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。 (4) 应将方法设计成简要的、功能性单元,使用它描述和实现一个不连续的类接口部分。理想情况下,方法应简明扼要。若长度很大,可考虑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分割成较短的几个方法。这样做也便于类内代码的重复使用(有些时候,方法必须非常大,但它们仍应只做同样的一件事情)。 (5) 设计一个类时,请设身处地为客户程序员考虑一下(类的使用方法应该是非常明确的)。然后,再设身处地为管理代码的人考虑一下(预计有可能进行哪些形式的修改,想想使用什么方法可把它们变得更简单)。 (6) 使类尽可能短小精悍,并且只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。下面是对类设计的几种建议: ■一个复杂的开关语句:考虑采取“多形”机制 ■数量众多的方法涉及到类型差别极大的操作:考虑使用几个类来分别实现 ■许多成员变量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别:考虑使用几个类 。 (7) 让一切东西都尽可能地“私有”——private。可使库的某一部分“公共化”(一个方法、类或者一个字段等等),就永远无法把它拿出。若强行拿出,就可能破坏其他人现有的代码,使他们不得不重新编写和设计。若只宣布一个人必须宣布的,就可放心大胆地改变其他任何东西。在多线程环境中,隐私是特殊重要的一个因素——只有private字段才能在非同步使用的情况下受到保护。 (8) 谨惕“巨大对类似综合症”。对几种习惯于顺序编程思维、且初涉OOP领域的新手,往往喜欢先写一个顺序执行的程序,再把它嵌入一个或两个巨大的对类似里。根据编程原理,对类似表达的应该是应使用程序的概念,而非应使用程序本身。 (9) 若不得已进行几种不太雅观的编程,至少应该把那些代码置于一个类的内部。 (10) 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,就需要考虑是否采取内部类,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(参见第14章14.1.2小节的“使用内部类改进代码”)。 (11) 尽可能细致地加上注释,并使用javadoc注释文档语法生成一个人的程序文档。 (12) 避免使用“魔术数字”,这些数字很难与代码很好地配合。如以后需要修改它,无疑会成为一场噩梦,因为根本不知道“100”到底是指“数组大小”还是“其他全然不同的东西”。所以,我们应创建一个常数,并为其使用具有说服力的描述性名称,并在整个程序中都采取常数标识符。这样可使程序更易理解以及更易维护。 (13) 涉及构建器和异常的时候,通常希望重新丢弃在构建器中捕获的任何异常——如果它造成了那个对类似的创建失败。这样一来,调使用者就不会以为那个对类似已 准确地创建,从而盲目地继承。 (14) 当客户程序员使用完对类似以后,若你的类要求进行任何清除工作,可考虑将清除代码置于一个良好定义的方法里,采取类似于cleanup()这种名字,明确表明一个人的使用途。除此以外,可在类内放置一个boolean(布尔)标记,指出对类似是否已被清除。在类的finalize()方法里,请确定对类似已被清除,并已丢弃了从RuntimeException继承的一个类(如果还没有的话),从而指出一个编程错误。在采取类似这种方案之前,请确定finalize ()可以在一个人的系统中工作(可能需要调使用System.runFinalizersonExit(true),从而确保这一行为)。 (15) 在一个特定的作使用域内,若一个对类似必须清除(非由垃圾收集机制处理),请采取下述方法:初始化对类似;若成功,则立即进入一个含有finally从句的try块,开始清除工作。 (16) 若在初始化过程中需要覆盖(取消)finalize(),请记住调使用super.finalize()(若Object属于我们的直接超类,则无此必要)。在对finalize()进行覆盖的过程中,对super.finalize()的调使用应属于最后一个行动,而不应是第一个行动,这样可确保在需要基础类组件的时候它们依然有效。 (17) 创建大小固定的对类似集合时,请将它们传输至一个数组(若准备从一个方法里返回这个集合,更应如此操作)。这样一来,我们就可享受到数组在编译期进行类型检查的好处。此外,为使用它们,数组的接收者也许并不需要将对类似“造型”到数组里。 (18) 尽量使用interfaces,不要使用abstract类。若已知某样东西准备成为一个基础类,那么第一个选择应是将其变成一个interface(接口)。只有在不得不使用方法定义或者成员变量的时候,才需要将其变成一个abstract(抽类似)类。接口主要描述了客户希望做什么事情,而一个类则致力于(或允许)详细的实施细节。 (19) 在构建器内部,只进行那些将对类似设为 准确状态所需的工作。尽可能地避免调使用其他方法,因为那些方法可能被其他人覆盖或取消,从而在构建过程中产生不可预知的结果(参见第7章的详细说明)。 (20) 对类似不应只是简单地容纳几种数据;它们的行为也应得到良好的定义。 (21) 在现成类的基础上创建新类时,请首先选择“新建”或“创作”。只有一个人的设计要求必须继承时,才应考虑这方面的问题。若在本来允许新建的场合使用了继承,则整个设计会变得没有必要地复杂。 (22) 使用继承及方法覆盖来表示行为间的差异,而使用字段表示状态间的区别。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是通过对不同类的继承来表示颜色,这是绝对应该避免的:应直接使用一个“颜色”字段。 (23) 为避免编程时遇到麻烦,请保证在一个人类路径指到的任何地方,每个名字都仅对应一个类。否则,编译器可能先找到同名的另一个类,并报告出错消息。若怀疑一个人遇到了类路径问题,请试试在类路径的每一个起点,搜索一下同名的.class文件。 (24) 在Java 1.1 AWT中使用事件“适配器”时,特殊简单遇到一个陷阱。若覆盖了某个适配器方法,同时拼写方法没有特殊讲究,最后的结果就是新添加一个方法,而不是覆盖现成方法。然而,鉴于这样做是完全合法的,所以不会从编译器或运行期系统获得任何出错提示——只不过代码的工作就变得不正常了。 (25) 使用合理的设计方案消除“伪功能”。也就是说,假若只需要创建类的一个对类似,就不要提前限制一个人使用应使用程序,并加上一条“只生成其中一个”注释。请考虑将其封装成一个“独生子”的形式。若在主程序里有大量散乱的代码,使用于创建一个人的对类似,请考虑采纳一种创造性的方案,将些代码封装起来。 (26) 警惕“分析瘫痪”。请记住,无论如何都要提前了解整个项目的状况,再去考察其中的细节。鉴于掌握了全局,可快速认识一个人未知的几种因素,防止在考察细节的时候陷入“死逻辑”中。 (27) 警惕“过早优化”。首先让它运行起来,再考虑变得更快——但只有在一个人必须这样做、并且经证明在某部分代码中的确存在一个性能瓶颈的时候,才应进行优化。除非使用专门的工具分析瓶颈,否则很有可能是在浪费一个人的时间。性能提升的隐含代价是一个人的代码变得难于理解,并且难于维护。 (28) 请记住,阅读代码的时间比写代码的时间多得多。思路清晰的设计可获得易于理解的程序,但注释、细致的解释以及几种示例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。无论对你一个人,还是对后来的人,它们都是相称重要的。如对此仍有怀疑,那么请试想一个人试图从联机Java文档里找出有使用信息时遇到的挫折,这样或许能将你说服。 (29) 如认为一个人已进行了良好的分析、设计或者实施,那么请轻微更换一下思维角度。试试邀请几种外来人士——并不一定是专家,但可以是来自本公司其他部门的人。请他们使用完全新鲜的眼光考察你的工作,看看是否能找出你一度熟视无睹的问题。采取这种方式,往往能在最适合修改的阶段找出几种关键性的问题,避免产品发行后再解决问题而造成的金钱及精力方面的损失。 (30) 良好的设计能带来最大的回报。简言之,对于一个特定的问题,通常会花较长的时间才能找到一种最恰当的解决方案。但一旦找到了 准确的方法,以后的工作就轻松多了,再也不使用经历数小时、数天或者数月的痛苦挣扎。我们的努力工作会带来最大的回报(甚至无可估量)。并且鉴于一个人倾注了大量心血,最终获得一个精彩的设计方案,成功的快感也是令人心动的。坚持抵制草草完工的诱惑——那样做往往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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